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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“宽刑简政”(1 / 2)

东宫,弘德殿。

“殿下。”慕容德丰轻步走入殿内,站在熟悉的位置,躬身行礼。

刘旸也坐书桉后,聚精会神地审阅着奏章,抬眼,见是慕容德丰,抬手示意:“日新,坐!”

“谢殿下!”慕容德丰没有坐下。

注意到他手中拿着的公文,刘旸直接问道:“有何要事?”

慕容德丰呈上,禀道:“这是今秋第一次秋决,请殿下审阅!”

闻言,刘旸顿时就上心,认真地翻阅起来,嘴里问道:“三法司的流程都走过了?刑部、大理可有异议?你是否发觉什么问题?”

一般而言,能够送到东宫抑或政事堂的奏章,都是按照朝制走过流程的,刘旸如此反应,也只是下意识的谨慎罢了。

毕竟,人命关天,也可以换一个词,叫劳力观天。哪怕到如今,以整个大汉帝国来说,还是缺少人口的,有太多地方,需要人口填充,也有太多艰危苦累的活计,需要劳力。而对朝廷来说,成本最低,也好用的一批劳力,毫无疑问是作奸犯科的罪人。

因此,二十多年来,除了开国早期,为了肃清治安,清除盗贼,约束百姓,实行过近乎白色恐怖的严刑酷法,多杀了一些人外,到后来,在大汉死刑的判罚是逐年减少的。

乾右中前期,每年因为犯罪而判死的人,多者也能达七八百人,到如今,一年之中,连一百人都不到了。

并且,也切实地做到了将各地的刑杀大权,收归中枢,所有道州的死刑犯,都需要将桉情卷宗上报刑部、大理,经审核之后,上呈皇帝,再由皇帝朱批,集中到京城处死。

因此,到如今,每年的秋决、冬决,都堪称京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,往往观者如堵,毕竟少见多怪。

而有一点许多人都忽略的细节,那就是在这么多年中,朝廷刑杀犯法官吏的数量,已然超过了布衣百姓。这也不得不说,是刘皇帝时代的一大特色。

少杀乃是事实,但这并不意味着大汉的刑罚就宽松了,因为,有太多死刑之外的犯人,遭到了流放、苦役。

朝廷在各地,尤其是诸边,设立了数十个刑徒营,永不停歇地为大汉进行着各项基础建设。黥面刺身,被刑受役者,以十万计,这就是当下大汉在刑罚上的现状。

没办法,从刘皇帝一道永不大赦的原则就可以看出朝廷对于刑徒们的态度,那是没有半点宽仁的,而刘皇帝,对那些违法犯罪的罪人,更是深恶痛绝,这几乎是一种变态的本能。

前者,为何总会人上表提出,让刘皇帝降恩施泽,释放刑徒回家,绝不仅仅是出于迂腐的仁道,而这确实是个人道的问题,有太多人看到了,大汉对于罪徒太过苛刻,苛刻到让人心惊的程度。

毫无疑问,在大汉最高危的“职业”,就是刑徒,每年各地都有关于刑徒死亡的上报,其中,有意外,有累死,有自杀,还有逃跑被杀的,汇总到中枢,也是一个个能够触目惊心的数字。罪大恶极的也就罢了,但那数以十万计的刑徒中,是无法保证没有无辜者的。

到如今,在大汉官民固有观念中的“十恶”,都已不是“不赦”的标准了,因为根本没有“赦与不赦”这一回事,所有的刑罚,都是依照大汉来论罪定刑罢了。

而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,所有人,包括最为底层的平民百姓都知道,刑徒营那不是人待的地方,那是把人当畜生来使用的。

进了刑徒营,那不是脱不脱一层皮的问题,而是能不能保住命的问题。当然,这么多下来,总有幸运的人,能够熬到刑期期满,得到释放。

但这些总归是少数,基本上,被判处三年以上役刑的人,都很难从繁重危险的刑期中活下来。

而从这少数人口的中,刑徒营的情况也经过口口相传而传扬开了,这也几乎在人们的观念中形成了潜意识,刑徒营,那是魔窟,是炼狱。

过去,已经不只发生过一次了,再是凶狠残暴的人,当被判役刑之后,也是屁滚尿流,惊惧不已,甚至有人直接选择自杀。对于有些人来说,宁愿被斩首。尤其是那些罪行深重,永远不可能得到释放的刑徒了。

经过这么多年的进化与完善,大汉的刑罚,也基本可以笼统地分为四大类了。死刑自不用多说,往十恶上靠,直接叛死;其二流刑,主要针对于违法官吏以及犯行较轻者;其三便是大汉新时期下的劳役刑,也是刑徒产生的根源;至于那些笞刑、杖刑,恐怕是所有犯法者求之不得的处罚了......

不砍头,不斫足,代之以劳苦役,这并不是朝廷的发明,学的就是暴秦。而朝廷在其中,显然是取利不少,毕竟廉价而没有任何限制的劳力使用,实在太难得了。甚至有的官员都有把天下的百姓都贬为罪民的偏激想法,如果是那样......

当然,入了役刑,也不一定就是死局,毕竟,役刑也分许多种,最残酷的,当然属那些被判开山挖矿、修路筑桥的,也有相对轻松的,比如分到诸边营田屯垦,又或者充为官奴,判到职田务农等等。

但永远只是相对,只要入了役刑,就别谈“轻松”了,让你到期满而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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